【仅供内部供应商使用,不提供对外解答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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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供内部供应商使用,不提供对外解答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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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合作企业(供应商)付款发票使用,帆软财务部门对发票做出统一管理规范,具体规范见以下说明:

一、发票内容

项目实施:技术服务费(主要)、软件服务费等

产品或硬件代采购:软件(加上具体名称)、大屏硬件(加上硬件名称)等

备注:不做强制要求,与实际业务相符即可(比如定制开发、开发活动,都可以)

二、发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完整的开票信息名称、税号、开户行及账号、注册地址及电话)

三、票面基本要求

1、开票单位必须填写公司全称,个人供应商为个人姓名(开票单位一个字不能漏也不能错)。

2、开票日期在当年度内

3、有税务发票监制章,有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除外)(财务章无效)。

4、发票任何内容(特别是发票品名日期金额)均要填写清楚并不得空白和涂改

5、发票内容全部在实线内,不得到虚线外,否则为废票。

6、开票人和收款人可以是同一个人,但是复核人必须是不同人,三个都要写

7、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同时提供发票联和抵扣联,抵扣期限为一年

8、票面信息不全、不清晰发票都是废票。

四、付款发票要求

1、发票类型必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生效时间为2021年7月1日;如果开票日期是2021年7月1日之后的普票,需退回重开。

2、开票单位必须与供应商系统名称完全一致

3、发票上购买方信息必须与合同甲方信息一致

4、发票备注栏处需注明该张发票对应的项目名称或合同名称等相关信息。

5、发票金额和本次付款金额需一致,即每笔外包付款金额对应一张发票,金额不可多开或少开,不可将多个项目付款金额合开到一张发票上。

(通常插件这边是汇总商城收入、二开收入、其他活动收入,总金额一并提交财务,相应的只要开一张总金额发票即可,若要拆开开票需要提前告知管理员

6、发票开出后,付款期限为发票开出之日起3个月内,超期未付款发票会直接退回给供应商,待该项目达到付款要求、确认可付款后再将发票开出。

7、尽量在该外包项目已确认可付款的前提下再将发票开出,以防发票提前开出超期未付款发票退回造成发票浪费。

8、年底所有当年度开出的未能付款的发票,全部退回给供应商。

9、先开票,后付款

五、制度变更记录


1新增发票类型必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2021.6.17



制度更新执行时间:2021-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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